機動車路上壓死寵物狗 責任如何劃分?
機動車撞死寵物狗,應當承擔責任嗎?近日,陜西省安康鐵路運輸法院速裁審判團隊快速調解處理了一起寵物狗被撞致死引起的財產損壞賠償糾紛。
2022年8月27日下午,原告朱某某和郝某某飼養的愛犬“泰迪”在城區道路上被被告楊某駕駛的三輪載貨摩托車碾壓致死,因雙方就賠償事宜一直協商未果,原告遂到安鐵法院立案庭咨詢如何用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
因朱先生和郝女士書寫訴狀困難,該院立案庭速裁審判團隊法官通過其陳述,進行了口頭起訴登記。立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楊某駕駛的三輪載貨摩托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經了解,該摩托車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之所以事故拖了大半年沒有解決,是因交警部門尚未對該事故責任進行劃分。
為查明案件事實,明確責任,承辦法官全面審查案件證據后發現,事發路段在城區主干道且事發時間在白天,從道路通行條件來看,應屬不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和時段,楊某駕駛機動車直接將“泰迪”碾壓致死,可能存在不規范、不文明駕駛行為。楊某也主動承認其當時存在超速行駛,未采取緊急避讓措施。而作為飼養“泰迪”狗的原告朱先生和郝女士一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其稱當時疏忽大意,未拴狗繩,經法官釋法,原告認識到自身對該起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
隨后,承辦法官根據原被告雙方在事故中各自的過錯,向其詳細釋明了相關法律規定,通過講情理、明事理、析法理,最終由雙方按同等責任承擔本起事故的損失,狗主人和保險公司達成賠償協議,案件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說法:
該案的依法審理,明確了“車撞狗”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和法律適用,對今后此類案件的審理提供了參考和提示,也對交警部門正確調查取證、依法化解糾紛起到了司法指引作用。民事法律平等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對飼養動物損害責任有具體明確規定,實踐中這類案例也較多,而被飼養動物受害,對于動物飼養人而言,雖然法律難以彌補其情感創傷,但對其遭受的個人財產權益損失,在明確責任劃分的情況下,也給予法律的平等保護。
記者 寧軍 通訊員 李林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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